2017年8月29日,德阳市环保局配合旌阳区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法院裁定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
四川鸿林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德新镇富新村,2015年3月因未批先建和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行为被德阳市环境保护局立案调查,2015年8月,德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法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以经营困难为由申请并获准延期缴纳,但到期后仍未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9月,经催告无果后,德阳市环保局依法向旌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裁定执行。但当事人仍一直未履行。经过旌阳区人民法院的周密调查取证,于2017年8月29日依法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付兵如司法拘留。